北京机动车报废办理材料细则:一、个人机动车报废准备手续:1.机动车行驶证原件。
2.车主身份证复印件。
3.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。
二、单位机动车报废准备手续:1.机动车行驶证原件。
2.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。
3.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。
4.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5.报废汽车委托书两份加盖公章。
三、机动车报废注意事项:1.事故车需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复印件,火烧车需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烧证明复印件。
2.个人车辆如果行驶证或绿本丢失,车辆在没有异常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办理。
3.单位车辆在绿本没有变更三证合一的情况,必须到车管所进行变更,变更后可以正常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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